關于做好2015-2016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

時間:2016-06-07瀏覽:498作者:來源:教務處責任編輯:設置

 

各院(部):

     為保證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有序進行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  考試組織與管理

1.學??荚囌n程的組織管理由教務處負責。主要內容包括試卷AB卷的確定、試卷印制、分裝保管、考試時間安排、考場安排等。

2.各二級學院(部)考查課程的組織管理由各院(部)負責。主要內容包括各院(部)考查課程的考查時間安排、監(jiān)考教師安排、試卷保管等工作,考查課原則上在考查周隨堂進行。

二、各類課程考核時間安排

1. 2014級考查課時間為第十五教學周(201666日—610日),考試課時間為第十六教學周——第十七教學周(2016613日—624日)。

2. 2015級考查課時間為第十七教學周(2016613日—624日),考試課時間為第十八教學周——第十九教學周(2016627日—78日)。

3. 2014級和2015級考試課的時間安排、考場安排將公布在“教務在線”,請各二級學院通知學生進入“教務在線”查詢具體考試安排。

三、監(jiān)考與考場管理

1. 監(jiān)考教師由各二級學院安排,原則上任課教師(包括外聘教師)必須參加監(jiān)考工作。監(jiān)考任務落實后,不能隨意調換,如確有特殊情況,監(jiān)考教師應填寫《上海震旦職業(yè)學院監(jiān)考調換申請表》并送至教務處備案。

2. 監(jiān)考教師須提前至少15分鐘到教務處領取試卷;開考前,按要求清場、安排考生入座;考試開始,根據《考場情況登記表》名單逐一核對學生信息,并要求學生簽名確認。對于違紀舞弊考生,監(jiān)考教師應終止其考試并收留舞弊考生試卷和作弊證據;考試過程中,監(jiān)考老師不得相互交談、瀏覽手機、閱讀書報和中途離開考場;考試結束后,應當場清點試卷,并連同《考場情況登記表》一起交至教務處。

3. 所有考生必須憑學生證、校園卡(有照片)參加考試,自覺遵守考場紀律。

4. 期末考試期間,學校成立巡視組,負責對全校的考場紀律、考場組織、監(jiān)考人員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。

四、閱卷、評分與登分

1.各院(部)要嚴格按照考試管理規(guī)定相關要求,組織教師認真做好試卷評閱、成績錄入和分析工作。

2.專任教師在考試結束后3天內按要求完成成績登錄工作,外聘教師在考試結束后5天內按要求完成成績登錄工作。登分時要逐個核對考生成績,確認無誤后提交。成績一經提交,不得更改。

五、其它注意事項

1. 各院(部)要召開專門的教師會議和學生主題班會,做好期末考試安排、考風考紀教育等工作。

2. 加強學生平時成績管理,嚴格考試資格審查。對于學生的平時成績,任課教師必須做到有依據、有記錄、有成績、公平公正;同時,對于凡缺課達到1/3以上的學生,取消其考試資格,并將取消考核資格的學生名單交所在學院,由教學秘書匯總后報教務處。

3. 學生考試期間不得請假,因本人生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,應在考前辦理緩考手續(xù),無故不參加考試者按曠考處理。

4. 成績登錄工作完成后,各院分析考試成績數據,協助教務處做好學生學業(yè)預警工作。

5.下學期補考工作將于第0教學周進行,具體安排另行通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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